本品是第三代双膦酸盐类药物,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影响破骨细胞而抑制骨吸收,从而增加骨矿物密度(BMD),减少骨折发生率。它对破骨细胞的影响,现在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 ①阻碍破骨细胞与骨基质的结合; ②抑制破骨细胞的骨吸收活性; ③抑制破骨细胞的更新和修复; ④加速破骨细胞凋亡,缩短破骨细胞的生存期。
口服本品能快速地吸收,生物利用度为62%v65%。平均达峰时间(Tmax)为0.81v0.87h。其吸收率与剂量呈正相关,与剂型和吸收部位无关,但受食物及钙、镁、铝等物质的影响。稳态表观分布容积为6.3L/kg,被吸收的本品大部分贮存在骨骼中,其他组织中的含量甚微,在体内的消除半衰期较长,大约为480h。由静脉注入体内的本品87%以原形通过肾脏清除,其中约50%在24h内滤入尿液中。终末半衰期为480h。
1.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和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 2.用于湿疹样癌(佩吉特病),适用于血浆碱性磷酸酶高于正常值2倍以上者,或有临床症状者,或有引起并发症危险者。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低钙血症患者禁用。 3.不能直立或静坐30min以上者禁用。 4.本品生殖毒性分级为C,不建议孕妇使用。 5.尚不知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禁用或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1.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适量补充钙和维生素。但应与本品相隔一定时间服用,不宜同时服用,否则可影响本品的吸收。 2.肌酐清除率>20ml/min的中度或轻度肾功能不全者无需监护,而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20ml/min)有必要进行监护并适当调整药物剂量。 3.尚无儿童用药安全性资料。 4.药物过量可致低钙血症,可给予钙及含钙的拮抗药与本品结合,以减少药物吸收。低钙血症可静脉给予钙制剂。
1.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口服,每次5mg,1次/d;或每次35mg, 1次/周。在每日早上进食(水除外)前至少30min服用,服用时取站立位,用凉水冲服。 2.预防和治疗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症口服,5mg/次,1次/d。 3.佩吉特病 口服,30mg/次,1次/d,用药2个月。
钙剂、抗酸剂、口服二价离子影响本品的吸收。本品不经肝微粒体酶代谢,也不影响经肝微粒体酶代谢的其他药物。
本药1998年在美国首次批准用于治疗变形性骨炎,1999年10月获准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骨质疏松症(Osteoporosis,OP),同时亦获准治疗由类固醇引起的男性OP。在临床研究中,接受本药5mg/d治疗1年的OP患者与安慰剂组相比,椎骨骨折发生率降低了70%,此外,本药使髋部骨折发生率较高的耉年妇女在3年中髋部骨折发生率降低58%。其优点是胃肠道耐受性较好,临床试验提示不会伴随发生食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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