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例输液致死!医生谨记:行医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来源:基层院长之家整理作者:时间:2019-02-23 阅读:10825评论:1赞:10 有1人参与

又一例输液死亡事件,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件本来不想提及了,奈何风险就是来的如此意外!

据盐城同城网报道,响水一男子在常熟上班,2月2日在上班的时候肚子疼,随后去常熟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是大肠堵起来了,然后挂的水挂通了。

之后医生建议做一个肠镜检查,需要家里人陪同照顾,因为在常熟一个人,所以就请假回来准备到响水县某医院准备做这个肠镜检查。

2月12日来到响水县某医院就诊,医生给拍了个片子配了点药,因为医院人多说肠镜检查需要预约,要求2月14日到医院进行肠镜检查。

2月14日照常来到响水县某医院,下午五点多医生给挂了水,第一瓶药水刚挂两到三分钟,觉得浑身不舒服,满脸冒汗,等到医护人员来的时候已经不行了。

截至目前,患者死亡原因并未公布,相关司法鉴定程序正在进行中。这虽然是一起县医院的事故,但同样也是给我们乡村医生提出了警示!

一、每次输液都要慎重!

目前患者死因不明,暂时我们不妄加揣测。但是不难发现的是,近几年输液事故频繁的发生,基本都是小诊所、小型医院“中枪”。

一方面,大型三甲医院具备即时发现、抢救的条件,另一方面,很多事故并不是输液本身问题,而是输液时候患者的旧疾复发或突发疾病!

因此,在输液前,我们一定要仔细问清楚患者的病史、过敏史,同时一些特殊药品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及时问询清楚。

例如在用头孢前,一定要询问患者是否饮酒!如果患者缺乏这样的常识,我们再不加以叮嘱,是很容易发生医疗事故的。

二、发生纠纷别逃避,坚决走司法途径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如果哪天真的不小心碰上了意外,一定不能慌,也千万别逃避,该走司法途径就走司法途径。

在平时,我们可以搜集一些简单易记的口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抢救,要按照步骤一步一步去应对,想到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

只要我们确保我们药物配伍、所有操作都是合规合法的,并且在发生意外时我们也及时进行抢救,这样我们也问心无愧了。

三、万不得已?也别输液了

在小编看来,我们还是需要秉着“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原则。既然输液是铁定有风险,那我们为何不主动去规避风险呢?

坚持不输液,这不仅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

当然,目前我国还是有不少地区并未完全禁止门诊输液,如果我们本质上不想输液,但是又拗不过村民苦苦相求,怎么办?

小编觉得,可以和患者及其家属签署一份输液知情同意书,将输液可能发省的风险全部告知,待病人或家属同意后再输液,否则不予输液治疗。

最后,小编还是要提醒一下各位:

疗法千万种,安全第一条。
行医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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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1520254  发表于:2019-02-24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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