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用、慎用: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
头晕
心悸、
疲乏
无力等不宜用。
2.老年人、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安全性:孕妇禁用。
3.饮食宜忌:忌食生冷食物。
4.其他:
①有
高血压、
心脏病、肾病、
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②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需去医院就诊。
③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映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④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⑤各种
流产后
腹痛伴有阴道
出血,服药1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限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和门诊个人帐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