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破裂(liver rupture)在各种腹部损伤中约占15%~2O%,右肝破裂较左肝为多。肝破裂无论在致伤因素、病理类型和临床表现方面都和脾破裂极为相似;但因肝破裂后可能有胆汁溢入腹腔,故腹痛和腹膜刺激征常较脾破裂伤者更为明显。肝破裂后,血液有时可通过胆管进入十二指肠而出现黑便或呕血,诊断中应予注意。肝被膜下破裂也有转为真性破裂的可能,而中央型肝破裂则更易发展为继发性肝脓肿。对于肝损伤的分级方法,目前尚无统一标准。1994年美国创伤外科协会提出如下肝外伤分级法:
Ⅰ级—血肿:位于被膜下,<1O%肝表面积。裂伤:被膜撕裂,实质裂伤深度<1cm。
Ⅱ级—血肿:位于被膜下,1O %~5O%肝表面积;实质内血肿直径<1Ocm。裂伤:实质裂伤深度1~3cm,长度<10cm。
Ⅲ级—血肿:位于被膜下,>5O%肝表面积或仍在继续扩大;被膜下或实质部血肿破裂:实质内血肿>10cm或仍在继续扩大。裂伤:深度>3cm。
Ⅳ级—裂伤:实质破裂累及25%~75%的肝叶或在单一肝叶内有1~3个Couinaud肝段受累。V级一裂伤;实质破裂超过75%肝叶或在单一肝叶超过3个Couinaud肝段受累。血管:近肝静脉损伤,即肝后下腔静脉/肝静脉主支。
Ⅵ级一血管:肝撕脱。以上分级如为多发性肝损伤,其损伤程度则增加1级。国内黄志强提出如下简洁、实用的肝外伤分级:
Ⅰ级,裂伤深度不超过3cm;
Ⅱ级,伤及肝动脉、门静脉、肝胆管的2~3级分支;
Ⅲ级或中央区伤,伤及肝动脉、门静脉、肝总管或其一级分支合并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