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还不知道本品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能影响生育能力,故本品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还不知道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因为很多药物均经人乳排出,故哺乳期妇女慎用。对其他胸腺激素过敏者慎用。正在接受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慎用。
2.为避免引起过敏反应,注射前或停药后再次注射时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皮试。
3.用药前每瓶(1.6mg)以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立即皮下注射,不应做肌注或静注。
4.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用药期间若出现血清ALT水平波动,通常应继续使用,除非出现肝衰竭的征兆。
5.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时,治疗期间定期评估肝功能,包括血清ALT、白蛋白和胆红素。治疗完毕后应检测HBeAg、HBsAg、HBV-DNA和ALT酶,且应在治疗完毕后2个月、4个月和6个月检测。
6.18岁以下患者,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7.贮存于2v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