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五价砷化合物。本品可渗进CSF中,具有杀灭CNS中锥虫的作用。
本药的体内过程记述不明确。
阿米巴病。合用舒拉明治疗晚期冈比亚锥虫病。
1.对本品过敏者、有明显过敏史者、孕妇禁用。 2.耉年人、<10岁儿童和严重肝肾疾病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1.参见治疗白血病药物三氧化砷的有关叙述,尤其要注意本品可损伤视神经而致盲。 2.本品可引起脑病。
1.注射液不可漏出血管外。 2.治疗前及治疗期中均应定期检查尿常规,如出现中度蛋白尿应减量;如更为加重甚至出现管型应立即停药。 3.密封、避光贮于阴凉处贮藏。
1.与舒拉明并用,以稀释舒拉明的方法将二药分别稀释后混合,供缓慢静脉注射。 2.使用本品30mg/kg(最大不超过2g)和舒拉明10mg/kg,如上法配制后静注,每5天1次,共用12次,必要时,于1个月后重复。
在本品与舒拉明并用之前,必须先对舒拉明进行1次试验(静注100mg),如无明显反应才可并用。
使用本药须知: 1.由于本品的毒性,特别是致盲,目前更倾向于使用美拉胂醇或依氟鸟氨酸。 2.使用本品应在严密的监护下进行,应准备好齐全的抢救措施。 3.在本品与舒拉明并用之前,必须先对舒拉明进行1次试验(静注100mg),如无明显反应才可并用。 4.注射液不可漏出血管外。 5.治疗前及治疗期中均应定期检查尿常规,如出现中度蛋白尿应减量;如更为加重甚至出现管型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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