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虚证类非处方药药品。补肾宁心,化痰安神。
用于心肾不交兼痰浊的健忘证,症见:善忘无记、腰酸腿软、头晕心悸、少寐多梦、纳呆。
孕妇忌服,对海产品过敏者应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口服:每次3粒,3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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