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抑制虫体神经系统的胆碱酯酶,使血吸虫肝移。对埃及、曼氏、日本血吸虫均有较强的抗虫作用,毒性小,疗效高,特别适于伴有心、肝、肾及神经系统夹杂症的晚期血吸虫病人。
适用于埃及血吸虫病、曼氏血吸虫病及血吸虫病疗效较好。
严重肝功能不良者、严重心律紊乱者禁用。
常见有恶心、呕吐、乏力、皮疹、视力模糊、头昏、剥脱性皮炎、精神失常、食欲减退等。
口服:每天35v40mg/kg(按盐基计),分3次服用,连用14天为1个疗程。休息1周后,再开始第二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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