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不仅能降低机体对组胺的反应,且对前庭神经有显著的抑制作用。本品抗胆碱作用较强,并具有抗5-羟色胺的作用。中枢抑制作用、止吐作用和抗组胺作用均较苯海拉明强而持久。
本品口服迅速被吸收,1.5h起效,维持12v24h,消除半衰期为10v11h。本品在体内基本不被代谢,2天内全部排出体外。
常用于妊娠、晕动病、放疗等所引起的恶心、呕吐,其效力持久,口服1次可维持12~24h。
(尚不明确)
本品有嗜睡、口干、无力、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动物实验可致畸胎。
驾驶员、机械人员及高空作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宜服用。
口服:每次25v50mg,每天2次。
可减弱胆碱酯酶抑制剂的缩瞳作用。
本品抗胆碱作用极强,有阿托品样作用。可减弱胆碱酯酶抑制剂(如安贝氯铵、新斯的明、地美溴铵、依可碘酯等)的缩瞳效果,但一般剂量的本品扩瞳作用不明显,有时影响青光眼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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