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孕妇、月经期妇女禁用。
1 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 本品宜饭后服用。3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 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 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19
甲类
上海医师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沪ICP备120056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