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同利福平。对革兰阳性球菌、结核杆菌有很强的抗菌作用,对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的作用也强,但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则较弱。与其他类抗生素或抗结核药未发现交叉耐药性。
口服吸收差,仅供注射。单剂量150mg肌注,产生1v3h的治疗血浆浓度。单剂量250mg肌注可持续8h,给药后1h和8h的血浆浓度分别为1.44δg/ml和0.05δg/ml。注射后体内分布以肝和胆汁内最高,在肾、肺、心、脾中也可达治疗浓度。血浆半衰期为3v4h。主要由胆汁和粪便中排出,少量由尿液中排出。
用于不能口服的结核病患者以及革兰阳性球菌(包括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胆道、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及其他部位的感染。
严重肝功能不全、胆道阻塞、孕妇禁用。
1.肌注可引起局部疼痛,有时出现硬结或肿块,宜深部注入,还可引起恶心、食欲缺乏、眩晕。静注后可出现巩膜和皮肤黄染。 2.偶见耳鸣、听力下降、过敏性皮疹,停药后一般恢复正常。 3.本品可引起一过性肝损害,故慢性肝疾病及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慎用: 1.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肌注(钠盐):成人每次250mg,每8v12小时给药1次。 2.静注(钠盐):每次500mg(缓慢推注),每天2v3次。儿童每天10v30mg/kg。此外亦可稀释至一定浓度局部应用或雾化吸入。重症患者宜先静脉滴注,待病情好转后改肌注。用于治疗肾盂肾炎时,每天剂量在750mg以上。对于严重感染,初始剂量可酌增到每天1000mg。
尚不明确。
本品对革兰阳性球菌、结核杆菌有很强的抗菌作用,对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的作用也很强,但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体内渗透性好,临床有效率80%v90%,本品用于不能口服的结核病患者以及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胆道、呼吸道、泌尿道及其他部位和耐药金葡菌引起的尿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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