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Z110—2002
一、诊断原则
必需根据照射史、受照剂量、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以及x射线等辅助检查所见,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它因素造成的肺部疾患,方能做出正确诊断。
二、诊断标准
(一)诊断指标
1.肺部受照剂量为8Gy以上(含8Gy)。
2.一般于照后1~6个月发病。
3.有咳嗽、胸闷、咳嗽、胸闷、气急、胸痛和呼吸困难。
3.肺部呼吸音降低,并可闻及干、湿性哕音。
4.可有低热、白细胞升高或降低。
5.肺功能检查有明显呼吸功能障碍,表现为肺顺应性降低,肺通气量血流量比例下降,血气分析见氧分压下降,二氧化碳分压升高。
6.x线征象:肺部见明显边缘不清的模糊状阴影,呈团块状、网状或条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