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抗生素类药。对多数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沙眼衣原体和立克次体等有效。
(尚不明确)
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白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睑缘炎等。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局部点眼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 2.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做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4.新生儿和早产儿组织柔嫩、黏膜血管丰富,对药物吸收迅速,加之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健全,肝脏缺乏分解、破坏早产儿禁用。
1.点眼:滴于眼睑内,每次1或2滴,每天3v5次。 2.结膜下注射:50v100mg。玻璃体腔注射:1v2mg。
由于该药有严重的对造血系统的毒性,临床主要局部用药,以减少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眼科常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睑腺炎、泪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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