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脉给药 过敏性哮喘 中度或重度常年性过敏性哮喘,本品2.5δg/kg或5.8δg/kg(按血清IgE的ng/ml计),与口服和(或)吸入糖皮质激素联用。其中,第1、第4日给予半量,第7日给予全量,以后每2周给予全量1次,共20周。
2.皮下给药 (1)过敏性哮喘:皮肤试验阳性或常年气源性致敏原体外反应阳性、吸入糖皮质激素不能完全控制症状的中至重度常年性哮喘,推荐用量为每次150v375mg,每2v4周1次。(2)过敏性鼻炎:
①常年性:每次16δg/kg(按血清IgE的U/ml计),每4周皮下注射1v2次。
②季节性:每次150v300mg,每3v4周1次,给药次数根据血清总IgE而定(IgE水平在150U/ml以上时,每3周用药1次;IgE水平为30v150U/ml时,每4周用药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