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禁服,实热便秘者禁服。
偶见轻度腹痛,腹泻及皮疹。
1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 心脏病、肝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肛周疾患应注意治疗原发疾病。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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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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