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主要包括早期处理、输液治疗、创面的处理、
败血症的防治以及特殊部位烫伤的处理。
1.早期处理 小面积烫伤,治疗重点在创面本身。对怀疑存在中度以上的烫伤或伴有头面部、会阴部烫伤的病孩,均应收住院治疗。处理时应注意保护创面,保持呼吸道通畅,并迅速建立静脉输液通道,使用镇静和止痛药物。边输液,边估计烫伤面积和深度,测体重和预算
休克期输液量(可先输入电解质液如林格
乳酸钠液或
葡萄糖盐水);并进行血生化检测。对于大面积烫伤或会阴部烫伤,还应留置
导尿管,并测定每小时尿量和
尿比重,预防
破伤风和
感染。
2.输液方法 输液总量按—累积损失量+生理需要量―计算。累积损失量是每1%体表烫伤面积每千克体重2v4ml,即累积损失量=每1%烫伤面积×每千克体重×(2v4)ml。选择溶液时,胶体液和晶体液的比例应根据烫伤的深度和面积决定。中、小面积浅度烫伤胶体和晶体液的比例为1∮1v1∮3,胶体液可采用
右旋糖酐或代血浆,晶体可选用生理盐水或平衡液(2份生理盐水+1份1.25%
碳酸氢钠溶液)。大面积深度烫伤者胶体和晶体液的比例按1∮1计算,其中胶体应以血浆为主。此外,由于三度烫伤红细胞破坏及损失较多,治疗中应注意输注全血。全血与血浆的比例可按1∮2计算。每天生理需要量可按1800ml/m
2体表面积计算或按婴儿100v150ml/kg,儿童70v100ml/kg计算。
(1)输液量和速度:烫伤患儿应按以下的输液量和速度进行:
①第1个24h液量:
A.第1个8h:输液量=1/2累积损失量+1/3每天生理需要量。
B.第2个8h:输液量=1/4累积损失量+1/3每天生理需要量。
C.第3个8h:输液量=1/4累积损失量+1/3每天生理需要量。
②第2个24h全天输液量:首天累积损失量×0.5+每天生理需要量。在无
休克和灌注不良情况下,补液可按24h内均匀输注方式进行。48h以后的输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无异常情况可按第2个24h液量给予。
(2)输液时注意点:
①实际烫伤面积计算时,一度烫伤一般不予计算在内。
②50%以上的大面积烫伤以不超过50%面积烫伤的输液量为原则,时间计算是以被烫伤的时间算起。
③胶体液、晶体液须交替输注,不要在短时间内集中输入某一种液体。
⑤头面部烫伤及特重烫伤,输液量应酌情增加。
(3)理想目标:以下是临床输液治疗的理想目标:
①尿量及比重:尿量在1v1.5ml/(kg·h)以上,不同年龄的小儿每天尿量见表3,
尿比重为1.015v1.020。
②精神状态:安静无烦躁,精神状态良好。
③心率:在140次/min以下。
④周围循环:周围循环灌注良好。
⑤
血压和
中心静脉压:收缩
血压维持在:年龄×2+10.64kPa(80mmHg)以上,
中心静脉压在0.78v1.17kPa(8v12cmH
2O)范围。
3.创面的处理 四肢、躯干部位的烫伤可采用包扎法(创面涂抹
磺胺嘧啶银)。头面部、会阴部因受进食、呼吸及两便排泄的影响,在渗出量较多时可采用暴露法。深度烫伤者的创面应早期切痂,以期减少疤痕增生而造成的畸形和功能障碍。
4.
败血症的防治 烫伤
感染以金黄色葡萄球菌及铜绿假单胞菌最多。
感染的最大危害期是早期
水肿回收期(48h后)的毒血症或
败血症以及三度烫伤脱痂期(2v3周)的
败血症,局部组织坏死,使浅度变为深创面不能如期愈合。
5.特殊部位烫伤的处理 头面部烫伤由于渗出多,
水肿严重,创面宜采用暴露法,并加强护理,注意呼吸、进食、五官分泌物等变化。手部烫伤后易形成疤痕挛缩,常造成畸形和功能障碍,因此在初次清创后以包扎为宜,并放置功能位;同时尽量抬高患肢以减少
水肿。会阴部烫伤除采用暴露法外,还应加强局部护理和清洁,避免尿、粪污染创面。对于明确三度烫伤部分,创面宜早期切痂,移植大片自体皮,并在创面愈合后及早开始功能锻炼及
理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