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规剂量:(1)静脉滴注:骨质疏松症:速度为75ng/(kg·h),持续24小时。(2)肌内注射:骨质疏松症:1天100µg,持续5v6个月。(3)皮下注射:妇女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或男性原发性或性腺功能减退性骨质疏松症:推荐剂量为20µg/次,1次/d。
2.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单次剂量药动学不会受到显著影响,这提示这些患者无需调整用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观察到消除半衰期和曲线下面积显著增高(约75%),尚不明确是否造成与临床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尚无用量指导原则。
3.耉年人剂量:在31v85岁范围内,年龄增加对本药药动学无显著影响,无需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