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其他催眠药已产生耐受性失眠患者,服本药后常能发生效果。连续应用较大剂量数周可产生耐受性及依赖性。故不可滥用。
2.肝功能不良者慎用。有精神病史及躯体有剧痛者禁用。
3.动物实验表明有致畸作用,孕妇忌用。
4.药物过量与处理:(1)中毒临床表现:
①小剂量可出现欣快感,无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流涎、共济失调、意识障碍等。
②锥体束征,肌阵挛、肌张力增高,腱反射亢进,肌束震颤及全身肌肉抽动,甚至癫痫大发作。
③心动过速、低血压等改变。
④部分患者可出现非心源性肺水肿。(2)救治:发现中毒后,尽早洗胃、导泻。
①中毒无特效解毒剂,主要是对症及支持疗法,重点是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及水、电解质平衡。
②保持呼吸道通畅,加压给氧,呼吸骤停时行人工呼吸或呼吸机辅助呼吸。
③出现抽搐者给予地西泮或苯巴比妥,血液透析和血液净化多用于危重患者的治疗。
④适当选用美解眠、可拉明、戊四氮等呼吸兴奋剂以及克脑迷等苏醒剂。
5.服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