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高危新生儿是指可能发生危重疾病而需要特殊监护的新生儿,也包括已出现危象的新生儿。
诊断标准 一、诊断标准 (一)凡母亲是高危妊娠的,都有可能分娩出一个高危的新生儿。 (二)还可能因在分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娩出高危新生儿: 1.产程异常(仞J如急产、滞产);异常分娩(女口剖宫产、吸引产、高位钳产),羊膜早破,羊水污染。 2.分娩过程中有脐带绕颈,脐带脱垂,使用某些药物而抑制呼吸。 3.出生时属于早产儿、小样儿、过期产儿或巨大儿、低体重儿。 4.出生的新生出现下列情况:如有呼吸急促、发绀、苍白、吸气时胸廓下陷等则可能有先天性心脏病或肺部疾病;如果有激惹、兴奋、尖叫、抽搐等可能有颅内出血;出现体温不升、反应低下、拒乳及出血(胎儿畸形可能)。 (八)母孕期有剧烈呕吐及营养不良时(婴儿有SGA可能)。 (九)长期不孕后怀孕者。 (十)母初产年龄>35岁或<16岁者。 (十一)妊娠多于4次、二次妊娠间隔小于6个月者、多胎。 (十)母有药物嗜好或大量吸烟者。 (十三)有产科并发症需手术剖腹产者。 (十四)羊水过多、过少或胎盘、脐带有畸形者。 (十五)母有感染,或羊水早破超过24小时者。 (十六)母于妊娠期内经受意外事故者。
疗效判断标准 一、治愈标准 呼吸心率正常,能经口喂养完全满足生长发育所需,不需用抗生素及吸养,无临床症状和体征。 二、好转标准 生命体征基本稳定,症状、体征改善。
临床疾病——诊断与疗效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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