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免与b受体激动剂和抑制剂同时使用。 2.同时使用皮质类激素可导致肺水肿。 3.下列药物同时使用,可加重对心血管的影响,特别是心律失常或低血压: ①低血压患者的影响可能被加强。
本品禁用于妊娠不足20周的孕妇;还禁用于延长妊娠对孕妇和胎儿构成危险的情况,包括: 1.分娩前任何原因的大出血,特别是前置胎盘及胎盘剥落。 2.子痫及严重的先兆子痫。 3.胎死腹中。 4.绒毛膜羊膜炎。 5.孕妇有心脏病及危及心脏机能的情况。 6.肺性高血压。 7.孕妇高血压。 10.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本品的不良反应与 b–交感神经作用有关,通常可以通过调整剂量来控制。静脉输注常出现孕妇和胎儿心跳速率增加,对健康孕妇心跳速率宜避免超过140次/分。适当减少剂量或停止输注会很快恢复正常。严重不良反应:肺水肿、肺水肿合并心功能不全、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心律不齐、在多胎妊娠情况下,有给予麻醉药后立即从心律不齐转为心脏骤停报道、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新生儿心室中隔肥大、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无力感、罕见出汗、发热,罕见出冷汗。孕妇用过 b–拟交感神经剂其婴儿有低血钙、低血糖、肠梗阻的症状,但很少见。
1、本品禁用于妊娠不足20目瞪口呆和分娩进行期的孕妇。2、本品对β2受体的激动作用选择性不强,它同时也作用于β1受体,故可发生心悸、心悸和心律失常等反应。5、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出现肺水肿,极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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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常释剂型
乙类
本品为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可激动子宫平滑肌中的β2受体,抑制子宫平滑肌的收缩,减少子宫的活动而延长妊娠期,达到预防早产的目的。临床用于早产时延长妊娠期。
| 双胎妊娠 |妊娠合并重症肌无力 |前置胎盘 |胎膜早破 |胎儿窘迫 |甲亢合并妊娠 |多胎妊娠 |早产 |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 |尿崩症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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