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发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一)有强酸、强碱等接触史,初次接触即可发病。
(二)急性型皮损为接触性皮炎
(一)发疹前常有明确的外因接触史。
(二)一般起病较急,在接触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红斑、丘疹、丘疱疹,严重时红肿明显,并出现水疱、大疱,疱壁紧张,疱液澄清,疱破后形成糜烂、渗出、结痂,偶可发生组织坏死。
(三)皮损形态与接触物的形态相一致,某些部位皮炎的发生常和特定的物质接触有关,故可依据发病部位寻找可能的致病因素。
(四)自觉表现大多有痒和灼烧感或胀痛感,少数严重患者可伴有全身表现如畏寒、发热、头痛、恶心等。
(五)本病具有自限性,一般在病因去除、局部给予正确处理后1~2周内消退,愈后留有轻度色素沉着,再次接触致敏原时可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