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性湿疹
(一)皮损呈多形性,常在湿疹瘙痒较为剧烈,丘疹、丘疱疹阶段瘙痒多为持续性,患湿疹患者对痒耐受性差,故瘙痒常较剧烈。
(五)合并湿疹
(一)急性湿疹湿疹。
(二)此期皮损范围缩小、红肿减轻、渗出减少,皮损以鳞屑、结痂为主。
(三)自觉瘙痒程度有所减轻,但可阵发性加重,有时可因再次暴露于致敏原或处理不当而导致急性发作或加重。久治不愈者可发展为慢性湿疹。
三、慢性湿疹
(一)由急性、亚急性湿疹久治不愈、反复发作迁延而来,亦可一开始即呈现慢性炎症。
(二)可发生于体表任何部位,常见于手足、小腿、肘窝、口窝、外阴、肛门等处。
(三)表现为患处皮肤浸润、肥厚,表面粗糙,呈棕红色或略带灰色,可有抓痕、血痂、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
(四)病情时轻时重,易复发,当急性发作时可有明显渗出。自觉瘙痒,常呈阵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