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 ( epileps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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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癫痫发作 (epileptic seizure)是大脑神经元反复的、自限性 、过度的和(或)超同步化电发放,导致一过性脑功能障碍的临床表现。癫痫疾病(epi-leptic disorder)是指某一种以反复性癫痫发作为特征的慢性神经综合征。 我国患病率为4.4‰(1993),年发病率为35/lO万(1986)。据WHO报告就年龄而言有两个高峰,即10岁以前和 60岁以后。癫痫发作是多种病因引起的。主要的治疗方法为应用抗癫痫发作药控制发作。经过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80%的患者可以完全缓解,其余20%在适应证明确、癫痫灶定位确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外科治疗。但癫痫患者能被正确诊断和接受正规治疗者只有50%左右。
    癫痫(epilepsy)是一组由已知或未知病因所引起,脑部神经元高度同步化,且常具自限性的异常放电所导致的综合征。以反复性、发作性、短暂性、通常为刻板性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
    由于异常放电神经元位置的不同,放电扩展的范围不同,患者的发作可表现为感觉、运动、第四十三章神经系统疾病 1040意识、精神、行为、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或兼而有之。每次发作称为癫痫发作,持续存在的癫痫易感性所导致的反复发作称为癫痫。
临床分型
   
    一、全身性发作
   
    (一)强直一阵挛性发作。
   
    (二)失神发作。
   
    (三)强直发作。
   
    (四)阵挛发作。
   
    (五)肌阵挛。
   
    (六)痉挛。
   
    (七)失张力发作。
   
    (八)全面性癫痫综合征中心的反射性发作。
   
    二、局灶性发作
   
    (一)运动性发作。
   
    (二)感觉性发作。
   
    (三)癫痫综合征中心的反射性发作。
   
    (四)偏侧阵挛发作。
   
    (五)继发全身性发作。
   
    (六)局灶性癫痫综合征中的反射性发作。
   
    三、全身性癫痫持续状态。局灶性癫痫持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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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诊断要点 展开
3 治疗方案及原则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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