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药为氟哌啶醇的长效酯类化合物,在体内水解出氟哌啶醇而发挥作用。氟哌啶醇可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抑制多巴胺神经元的效应,并能加快和增强脑内多巴胺的转化。此外,还可阻断自主神经系统的肾上腺素Ω受体,产生相应的生理效应。
本药从注射部位吸收极为缓慢,因而适合制成长效注射剂,缓慢释放入血,在血液中迅速水解成氟哌啶醇。其作用比氟哌啶醇长9v20倍,一般注射后24v72h发生作用,6天内作用明显,在体内可维持3v4周。在肝脏中代谢,通过尿、胆汁、粪便排泄。在体内分布广泛并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也可分泌入乳汁。
1.适用于慢性精神病。 2.用于精神分裂症的维持治疗。
1.对本药过敏者;2.基底神经节病变者;3.心功能不全者;4.震颤麻痹征患者;5.任何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6.化疗后严重呕吐者;7.哺乳期妇女。
参见:氟哌啶醇
1.慎用:(1)心脏疾病(尤其是心绞痛)患者;(2)癫痫患者;(3)青光眼患者;(4)肝功能不全者;(5)甲亢或中毒性中毒的表现有:中毒时的处理:无特殊的拮抗药。应采用洗胃、支持和对症治疗;不得使用肾上腺素,治疗血压降低时可用去甲肾上腺素。
肌内注射: 1.慢性精神病:每月1次,轻症者每次50v100mg;中度症者每次100v200mg;重症者每次250v300mg。 2.精神分裂症的维持治疗:每月100v150mg,每月1次。
麻醉药、镇痛剂及巴比妥类会增加药物疗效,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合时,剂量需减低。
本品有较强的抗精神病作用而无催眠作用,降低体温和降低血压的作用则较弱。
| 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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