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 ( schizophrenia )
别名: 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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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一种常见的病因尚未完全阐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临床表现为特殊的感知、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的不协调以及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一般无意识及 智能障碍。其病程多迁延,约占我国住院精神病人的50%左右,慢性精神病院病人的60%左右。     精神分裂症的概念至今已有百年。100年来,尽管大家都认为精神分裂症只是一个综合征,但在习惯上仍把它当作疾病对待,在其病因、症状、治疗等方面做了很多研究,大致分为4个阶段。     第1阶段: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欧洲 精神病学家曾将本病的不同症状分别看成为独立的疾病。如法国Morel(1857)建议,将在青年发生的无外界原因而精神衰退的病例,称之为早发性 痴呆(demence precoce)。德国Kahlbaum(1874)将一种具有特殊 精神障碍并伴有全身 肌肉紧张的 精神障碍,称之为紧张症。Hecker(1871)则将发生于青春期,具有荒谬、愚蠢行为的病例,称之为青春 痴呆。1896年,德国克雷丕林在长期临床观察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上述种种不同的描述,并非独立的疾病,而是同一疾病的不同类型。这一疾病多发生在青年,最后发展成衰退,故合并上述类型,统一命名为早发性 痴呆(dementia praecox)。此阶段中,症状和器质性病因方面曾有过很多研究,病因研究主要在病理解剖和病理组织学方面,但没有得到肯定的结果,精神分裂症因而被认为属于非器质性精神病范畴。     第2阶段:包括20世纪初至该世纪50年代初。瑞士 精神病学家布鲁勒(E.Bleuler,1911)对本病进行了细致的临床观察,指出本病的临床特点是精神分裂:联想障碍(association)、情感淡漠(apathy)、意志缺乏(abulia)和继之而来的内向性(autism),提出了—精神分裂―的概念,并建议命名为精神分裂症。这一阶段在临床遗传学调查方面研究较多。在心理病因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特别在美国,—心因论―很受重视。临床方面,挪威的Langfeldt提出了将该病按预后好坏,分为 分裂样精神病和真性分裂症两大类型,被广泛接受;德国的Schneider提出一级症状,也被广泛接受,一直影响到今天。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电 休克和胰岛素治疗,成为以后二三十年内精神分裂症的主要治疗手段。     第3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初氯丙嗪的合成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病因研究方面,由于精神药物取得了无可辩驳的疗效,因而认为精神分裂症是某种代谢障碍(当时认为主要是氨基酸代谢障碍)引起的看法又重新抬头,在当时的技术水平上做了很多研究,虽然没有取得肯定的结果,但在当时动力 精神病学占压倒优势的美国,形成一支强大的生物 精神病学队伍。在临床方面,由于精神药物的广泛应用,精神病院的面貌大为改观,同时由于大量患者可以在门诊服药治疗,所以住院的需求明显减少。在诊断方面,由于电脑的普及,量表及数据的统计处理被广泛应用,不可捉摸的心理现象走向量化(准确地说是—半定量化―),大大有利于症状研究和资料交流。治疗方面,继氯丙嗪之后合成了一系列治疗 精神障碍的药物,出现了精神药理学这样一个新的分支学科,研究这些药物的作用机制。由于血锂检测技术的普及,碳酸锂重新得到应用和推广,胰岛素治疗则被淘汰。     第4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目前。这20多年来由于分子生物学和影像学技术的进步,为精神分裂症的研究带来许多新方向、新成果,在临床诊断和治疗方面也有许多新内容。
    
    概念的历史回顾
    十九世纪中叶以来,欧洲精神病学家将本病不同陡状分别看成独立的疾病。法国的Morel(1857)首先报道了一组发病于青少年而有严重智能衰退的患者,并首次应用早发性痴呆(demence precoce)一词,认为这些患者有先天性遗传基础。E.Hecker(1870)对发病于青春期且很快导致愚蠢衰退的患者进行了描述,称之为青春型痴呆(hebephrenia)。Kahlbaum (1874)描述了一种具有特殊的精神症状并伴有全身肌肉紧张的精神病,经观察发现并无神经系统的器质性改变,称之为紧张症(catatonia)。直到1896年,Kraepelin在对上述观点进行仔细的观察和分析后,将Morel的早发性痴呆、Hecker的青春型痴呆、Kahlbaum的紧张症及结合他本人所观察到的姜想痴呆(dementia paranoids)归纳在一起,统称为“早发性痴呆(dementia praecox)”,首次作为一个疾病单元来描述,认为是同一疾病的不同亚型,有共同的临床特点,多起病于青年且以衰退为结局。
    二十世纪瑞士精神病学家E.Bleuler(1911)对本病进行了细致的临床学研究后指出,情感、联想和意志障碍是本病的原发症状,而中心问题是人格的分裂,故提出了“精神分裂(splitting of the mind”的概念,加之本病的结局并非都以衰退而告终,因此,建议命名为“精神分裂症”。他认为,4A症状,联想障碍(abnormal association)、情感异常(abnormal affect)、矛盾意向(ambivalence)及内向l性(autistic behavior and thinking)
是本病的基本症状,而幻觉、妄想等症状是附加症状,这一观点,被其后的多数精神病学家所接受。Bleuler也认为,尽管不同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其临床表现具有很大的差异,但均具有相似的病因学和病理生理学基础,是一个单一的疾病单元(a single disease entity)。
    Kraepelin和Bleuler的理论为精神分裂症的概念奠定了基础,后来的精神病学家在本病的某些方面虽有所补充或发展,但基本观点并无重大变更。
    目前, 将精神分裂症定义为: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 多起病于青壮年。常有感知、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的不协调。一般无意识障碍和明显的智能障碍,病程多迁延。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临床分型
   
    一、偏执型分裂症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妄想为主,常伴有幻觉,以听幻觉较多见。
   
    二、青春型(瓦解型)分裂症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常在青年期起病,以思维、情感、行为障碍或紊乱为主。
   
    三、紧张型分裂症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紧张综合征为主,其中以紧张性木僵较常见。
   
    四、单纯型分裂症
   
    (一)以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或意志减退等阴性症状为主,从无明显的阳性症状。
   
    (二)社会功能严重受损,趋向精神衰退。
   
    (三)起病隐袭,缓慢发展,病程至少2年,常在青少年期起病。
   
    五、未定型分裂症
   
    (一)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有明显阳性症状。
   
    (二)不符合上述亚型的诊断标准,或为偏执型、青春型,或紧张型的混合形式。
   
    六、其他型或待分类的分裂症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不符合上述各型的诊断标准,如儿童分裂症、晚发性分裂症等。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常见的、病因不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有特殊的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的互不协调;一般无意识障碍;病程多迁延,易复发;慢性状态时致残率甚高;大量研究表明其发病与遗传、神经生化以及社会心理等因素有关。

1 临床表现 展开
2 病因和发病机制 展开
3 流行病学 展开
4 实验检查 展开
5 辅助检查 展开
6 诊断要点 展开
7 诊断与鉴别诊断 展开
8 预防 展开
9 治疗方案及原则 展开
10 并发症 展开
11 病程和预后 展开
12 诊断标准 展开
13 疗效判断标准 展开
14 诊断依据 展开
15 相关课件 展开
18 分型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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