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是以强迫症状为主要表现的神经症。常伴有追求完美、做事刻板、缺乏稳定感和安全感的人格特征。 强迫症(obsession—compulsive disorder)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违反自己意愿,却无法控制或摆脱。病程常迁延。
1.强迫观念以各种无法控制的观念、联想、思维及意向为特征。主要表现有:反复回忆过去做过的每一个细节;脑子里反复出现无意义的字、词、短语;反复询问同样的问题直到自己感到满意为止;对无现实意义的问题寻根究底,穷思竭虑。患者欲主动控制这些来自自我内部的心理体验,但常不能奏效,而且可能反而强化这些体验。强迫观念的内容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危险、疾病、灾难、性、攻击等。患者一方面因症状内容,另一方面因不能控制症状而感到极度烦恼。 2.强迫观念诱发的强迫行为包括:反复检查、特定的行为仪式、重复的动作和行为,以达到自己感到的确定感和完美感。 3.伴随症状焦虑,焦虑,强迫症患者可能有自杀危险。
1.应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患者至少应具有强迫思想(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强迫性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或强迫行为(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症状中的一项症状,或具有强迫思想和强迫行为症状同时存在的混合情况。 3.患者的社会功能受损。 4.患者的强迫症状至少持续3个月。 5.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如精神障碍的参考依据。神经生化、神经电生理、脑影像学以及其他相关的实验检查有助于器质性疾病的鉴别诊断。
治疗方案与原则 1.药物治疗 (1)抗抑郁药:可以同时治疗强迫症状和强迫症状伴发的抑郁症状。抗抑郁药部分。 (2)抗焦虑药:苯二氮革类与抗强迫药合用有缓减焦虑的作用,单独使用无抗强迫症作用。 (3)抗精神病药:在症状反复出现,多种强迫症状同时存在,或强迫症状的内容明显脱离现实,或现实检验能力不全,或单独使用抗强迫药物疗效不佳时,可合并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有助于症状的改善。 2.心理治疗是强迫症重要的治疗方式之一,有的强迫症患者需以心理治疗为主。治疗方式因人而异,根据病情酌情选择。常用的心理治疗方法包括:心理治疗、精神动力学治疗、心理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可以经电抽搐治疗。强迫症状伴抑郁时可以进行电抽搐治疗。
一、症状标准 (一)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l项: 1.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2.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3.上述的混合形式。 (二)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三)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二、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三、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3个月。 四、排除标准 (一)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恐瞑症等。 (二)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
疗效判断标准 一、治愈标准强迫症状完全消失,伴随的负性体验和情感症状消失,社会功能恢复至病前水平。 二、好转标准强迫症状明显改善,社会功能明显改善。 临床研究疗效判断 通常使用耶鲁-布朗强迫症量表(Y—BOCS)减分率来评定疗效,Y—BOCS减分率≥75%为痊愈,50%~74%为显著进步,25%~49%为进步,<25%为无效。
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临床疾病——诊断与疗效判断标准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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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氯硝西泮 |丙戊酸钠 |氨己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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