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1.急性期 急性期的急救措施以抢救中毒性
休克,纠正水及电解质紊乱,维持营养,减轻
疼痛及避免形成食管瘢痕狭窄为主。烧伤后应立即洗胃,可清除残留化学物并鉴别其性质。
(1)中和腐蚀剂:如误服强碱物质,可用弱酸中和,以稀
醋酸、橘汁、食用醋等最为方便、迅速。误服强酸物质则可口服2%v3%
氢氧化铝及
镁乳等。此外,无论误服强酸或强碱物质,均可即刻口服牛奶、蛋清或植物油。使用中和剂应在伤后2h以内,否则作用不大。
(2)处理并发症:若伤及
喉部,出现呼吸道梗阻者,应适时行
气管切开术,并加强口腔护理,减少继发
感染。如有激烈呕吐、呼吸窘迫和(或)
休克,应紧急处理。喉头
水肿可给
气管插管。同时应补液、供给适当热卡、纠正脱水酸中毒及保持电解质平衡。
(3)维持营养及体液平衡:灼伤后小儿拒食,吞咽困难,如能在早期置入鼻饲管,可借助鼻饲补充营养及维持体液平衡,但置鼻饲管时应缓慢轻柔,不可加重创伤。置入鼻饲管尚有防止食管瘢痕闭锁之作用。
(4)抗
感染:灼伤后早期即应使用广谱抗生素,一般以静脉给药为宜。若能吞咽,则口服含抗生素溶液,可有抗
感染效果,如用
庆大霉素口服等。
(5)
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应用:灼伤初期,可借助激素达到抗
休克及减轻局部
水肿的目的。可用
氢化可的松5v10mg/(kg·d)。应用激素是否可预防或减轻食管瘢痕狭窄形成,目前认识尚不一致。激素虽有抑制纤维组织增生的作用,但北京儿童医院通过对100余例食管灼伤患儿的观察,证实凡误服火碱者,即使应用激素也无一例不发生食管瘢痕狭窄。因此,对食管灼伤合并严重
感染者,应慎用激素。
(6)
支持疗法:为患儿补充必需的维生素、输血及血浆等,对灼伤后的恢复是必不可少的。
2.食管狭窄的预防 首先应及时应用抗生素控制
感染,并早期适量应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减少肉芽和瘢痕形成。急性期后应定期检查,以确定有无狭窄形成。烧伤病人中约5%会发生狭窄。因伤后4v6周食管极其脆弱,此时行扩张易发生穿孔。
3.食管瘢痕狭窄的治疗 误服火碱者100%发生食管瘢痕狭窄。绝大部分病儿在
炎症消散期,即灼伤后2v3周,病情有所好转,此时往往忽视发生瘢痕狭窄的可能,多于发生食管瘢痕狭窄后才再次就诊或入院治疗,以致延误了治疗时机。在烧伤6周后瘢痕形成,停用激素后再谨慎进行扩张。扩张应每周2次为宜。如数次扩张后狭窄无明显改善应尽早手术处理。
发生食管瘢痕狭窄后再置鼻饲管实属困难,故应及早施行胃造瘘术。除可经胃造瘘注食物,维持营养外,尚可留待日后施行食管循环扩张之用。
食管循环扩张亦称逆行扩张,适用于食管任一部位狭窄及食管全长狭窄。具体方法是:行胃造瘘术后,令小儿缓慢吞咽一丝线,其长度相当于从耳根经前鼻孔、延至剑突下约5cm处之距离。然后经胃瘘处向胃内注水,再经胃瘘口以吸引器吸水,将咽入胃内的丝线自胃瘘口吸出,将口腔留置之丝线端与胃瘘吸出之丝线端连接无毒橡胶扩张探条,由口到胃或由胃瘘到口腔循环扩张,每周1次。探条逐渐由细加粗,直至小儿进食状况改善,改为2周或1月扩张1次。待食道狭窄消失,进食正常后,即可行胃瘘修补术。疗程一般0.5v1年,此法与其他手术(如结肠代食道或食管胃吻合术等)比较,具有安全、创伤小,可保留生理食管功能等优点。北京儿童医院自1975v1990年共用此法治愈灼烧后食管狭窄503例,效果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