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当前随着口腔颌面部
恶性肿瘤应用放射治疗日趋普及,放射线辐射后引起的颌骨坏死(radionecrosis of the jaws)或
颌骨骨髓炎(radiation osteomyelitis of the jaws),也有逐渐增多趋势,成为一种常见的放疗并发症。目前尚无满意的治疗方法。而严格掌握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及照射剂量,改进照射方法,可减少其发生。对不敏感或低敏感性
肿瘤盲目增加照射剂量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对放射线能引起骨组织病理性改变的认识,已有多年历史,1897年即有报道。1903年,Porthes第一次由动物实验证明X线能使骨的发育受到障碍。1922年,Regaud明确指出下颌骨放射性骨坏死与化脓性
颌骨骨髓炎的区别。Wastson与Scarbough(1938)的大量临床研究说明对此问题的关注。
Ewing于1926年首先提出放射性骨炎的命名。此后,各种命名层出不穷。目前,多同意用放射性骨坏死(osteoradionecrosis,简作ORN,下同)一词。
繁多的命名反映出对ORN实质的认识尚无一致概念。
放射性颌骨骨髓炎(radioative osteomyelitis ofjaws)是因鼻咽癌或口腔颌面部癌肿进行大剂量放射治疗后,引起放射性颌骨坏死,继发感染而形成骨髓炎,是目前较常见的疾病。Meyer认为放射性颌骨髓炎是放射、损伤、感染三种因素的总和。
放射治疗是IZl腔颌面部恶性肿瘤的主要治疗手段之一,因放射线引起的颌骨坏死及其继发的放射性颌骨骨髓炎(radioactive osteomylitis of jaws)有增多趋势,成为一种常见放疗并发症。放射线对恶性肿瘤细胞的确有杀灭作用,但也能对正常组织起损害作用。在应用放射治疗恶性肿瘤时,可造成颌骨内两方面的组织损伤性病变,其一是放射线造成颌骨内动脉内膜炎,继而出现血管内膜肿胀,以至骨髓及骨膜血管栓塞,引起局部营养障碍;其二是放射线直接对骨细胞的损伤,由于骨组织再生能力低下,而容易发生无菌性骨坏死。当发生放射性骨坏死后,可因牙源性病灶、拔牙、手术损伤等创伤因素引起感染后,导致放射性颌骨骨髓炎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