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常规剂量:
1.口服给药:(1)一般治疗:
①初始剂量:一次10mg,一日1次。
②治疗剂量:首剂后每2~3日增加5~10mg,可增至一日80mg,分2~3次服。
③维持剂量:一次10~40mg,一日1次。(2)急性精神分裂症和躁狂症:初始剂量为一日25~50mg,2~3日后可增加到一日75mg或更高。(3)慢性精神分裂症的维持治疗:一日25~50mg。(4)精神因素引起的激动、烦躁和精神错乱:一日10~40mg,分3次服或晚间顿服。
2.肌内注射:(1)速效针剂:一次50~150mg深部肌内注射,通常每72小时1次,总量不超过400mg。(2)长效针剂:通常一次200mg深部肌内注射,每2~4周1次,剂量及用药间隔应根据疗效调整。老年人使用速效针剂时应适当减量,一次不宜超过1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