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慎用:(1)心血管功能不全者:有发生
心律失常的危险。(2)
迟发性运动障碍患者。(3)闭角型
青光眼患者或有
青光眼倾向者:可引起眼压增高,促使闭角型
青光眼急性发作。(4)肝功能障碍者。(5)
高血压患者。(6)完全性或部分性
肠梗阻,或有此病史者,本药可使肠运动减弱及张力降低,加重或促发
肠梗阻。(7)
重症肌无力患者/病情可加重。(8)尿道梗阻、中重度
前列腺肥大或
尿潴留者,本药可加重排尿困难。(9)肾功能障碍者,本药排泄减少,不良反应增加。(10)有滥用倾向(Potential for abuse)者。(11)精神病患者:本药可加重精神症状并促发
中毒性精神病。(12)由吩噻嗪类及
利血平引起的锥体外系反应。
2.药物对儿童的影响:小儿对本药敏感。
3.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
青光眼。有动脉
硬化的老年患者,使用常规剂量也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
焦虑、
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尚未对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进行研究。FDA妊娠分类为C类。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可抑制乳汁的分泌。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眼压,特别是闭角型
青光眼患者。
7.本药可导致
嗜睡和
头痛,故用药期不宜做有危险的工作。
8.本药还可减少出汗及热量散失,故用药者不宜暴露在炎热环境下。
9.与食物同服或在饭后服用可避免胃部刺激。
10.本药有蓄积作用,治疗开始及治疗中用量应缓慢调整。用药剂量需个体化,以最好的控制患者的症状为度。
11.年轻人的
震颤
麻痹往往比老年人的
震颤
麻痹用量要大。
12.停用时,剂量应逐渐递减,以防症状突然加重。
13.与
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应至少相隔14天使用。
14.若眼睛对光敏感可以佩戴太阳镜。
15.过量时表现为
步态不稳或蹒跚、严重时可出现严重口渴、呼吸短促或困难、
心跳加快、皮肤异常红润干燥、皮肤灼热感,均为抗胆碱作用。也可出现
惊厥、
幻觉或
睡眠障碍(中枢
神经系统兴奋)、严重
嗜睡(中枢
神经系统抑制)。至于
中毒性精神病样情绪或精神改变,则可出现在原有精神病患者并用镇定药治疗时。
16.超量或
中毒时的处理:(1)除了处于
昏迷前期、
惊厥或精神病状态的患者外,都应催吐或洗胃。(2)对心血管与中枢
神经系统的毒性反应,可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滴注
水杨酸
毒扁豆碱1~2mg,按需每隔2h可重复,最大量可达2mg。(3)控制兴奋或激动可用小量的短效
巴比妥类药,瞳孔扩大可用0.5%硝酸
毛果芸香碱滴眼,必要时可进行辅助呼吸和对症支持治疗。
精神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