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L急变期和加速期:口服,推荐开始剂量为每次600mg,1次/d,用药后如病情继续发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尚没有获得满意的疗效),且患者没有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可增加至每次400mg,2次/d。出现血液学不良反应,当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少于0.5×109/L或血小板计数少于10×109/L时,建议减量至每天400mg。如血细胞减少持续2周,则应进一步减量至每天300mg;如血细胞减少持续4周,应停止治疗,直到ANC高于1.0×109/L、血小板计数高于20×109/L后,再恢复用药。干扰素治疗失败的CML慢性期:口服,开始剂量为每次400mg,1次/d,用药后如病情继续发展且患者没有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可增加至每天600mg。当ANC少于1.0×109/L、血小板计数少于50×109/L时应停药;只有当ANC高于1.5×109/L、血小板计数高于75×109/L后,才能恢复用药,剂量为每天400mg,当ANC或血小板计数再次降低时,以后恢复用药,剂量应减至每天3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