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能抑制虫体巯基酶系的活动,杀灭阿米巴滋养体,但作用比依米丁慢而弱。由于口服后只有小部分被吸收,大部分留在肠内,故能肃清肠腔内滋养体和包囊,但其吸收量不足以杀灭组织内原虫,因此,只对轻症慢性阿米巴痢疾和带虫囊者有效,对急性阿米巴痢疾效果很差,对肠外阿米巴病无效。又可用于阴道滴虫病及丝虫病(仅对丝虫成虫有效)。
本品口服或灌肠后,可吸收一部分,但组织内的药物含量低于有效浓度,能杀阿米巴滋养体,吸收后从肾脏缓慢排出。
用于治疗轻症肠阿米巴病。对肠外阿米巴病无效。
有严重肝、肾功能减退和对胂过敏者忌用。
该药不良反应较大、胃肠道刺激症状常见,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出现皮疹、多尿、剥脱性皮炎、肝炎和粒细胞缺少症等。
1.肝、肾功能减退及对胂剂过敏者禁用。 2.偶有皮疹、荨麻疹、恶心、呕吐、腹泻。出现症状应即停药。 3.严重反应为体重减轻及多尿,偶见发生剥脱性皮炎、粒细胞缺乏症及肝炎等,应立即停药。 4.胂剂能引起继发胂性皮炎的角膜炎、中毒性视力减弱、一过性中毒,用二硫基丙醇解毒。 5.如重复应用,需停药10天后。
口服: 1.阿米巴痢疾,每次0.1v0.2g,3次/d,连服10天。儿童8mg/(kg·d),分2v3次口服,连用10天。重复治疗,应间隔7v14天,必要时以本品2g溶于2%碳酸氢钠溶液200ml中作保留灌肠,隔夜1次,共用5次,灌肠当天,停止内服。 2.阴道滴虫病,每次0.2v0.4g,每晚或隔天晚置于阴道内,7天为一疗程。 3.丝虫病,每次0.125v0.25g,2次/d,连服10天,常与乙胺嗪或左旋咪唑合用,以增强效果。
可与土霉素等抗生素合用,治疗急性和慢性阿米巴痢疾。
由于该药疗效较差,不良反应较大,临床上已较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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