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直接作用于内脏平滑肌,具有解痉作用。经体内外实验证明本品的解痉作用强于罂粟碱和阿托品,且具有强大的局部麻醉作用。
本品口服或直肠给药都能很快地被吸收,给药1h后在血中出现,并于4h后达峰值,可持续6h。本品吸收后分布于体内各组织,其中腹腔内脏浓度最高,尤其是平滑肌。本品口服或肠道外给药都能很好耐受,各种实验动物的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毒性试验表明无致畸作用,对胎儿也无毒性。
主要用于胃肠道痉挛性疼痛、急性腹痛、胆石绞痛、肾绞痛、膀胱炎及肾盂炎等,还可用于外科腹部手术前后、胆石症、胆道扩张、肝胰壶腹括约肌硬化和增生,亦可用于子宫及输卵管平滑肌挛缩疼痛、流产痛及痛经等。
青光眼、肝功能严重损害及对药物过敏者禁用。
本品耐受性较好,少数病例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皮疹、乏力、出汗及偏头痛。
1.孕妇、尿潴留病人慎用。 2.本品长期使用可产生便秘。 3.本品与巴比妥类药物合用具有增强作用。
口服:27.5mg/次,每5v7小时1次。直肠给药:110mg/次,2或3次/d,维持治疗可每8小时口服27.5mg。栓剂每天1v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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