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肌内注射:(1)先兆流产:一般每天20mg,待疼痛及
出血停止后,减为每天10mg。(2)有习惯性流产史者:自妊娠开始,每次5~10mg,每周2~3次,一直用到妊娠第4个月。(3)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于月经后半周期用药,每天10mg,连用5~10天,如在用药期间月经来潮,应立即停药。(4)
闭经:
闭经患者应先做黄体酮试验:每天给药10mg,共5天,观察停药后有无月经来潮。若有效,则可在预计月经来潮前8~10天,每天10mg给药,共6~8天。(5)经前期紧张综合征:用黄体酮注射剂于预计月经前12天开始注射10~20mg,连续10天。用黄体酮油注射剂,初产妇每天50mg,经产妇每天100mg,从月经前12天开始直至月经来潮。
2.阴道给药:同口服给药项。
3.直肠给药:治疗经前期综合征:用本药栓剂经直肠给药,剂量为200~800mg,从月经前12天开始直至月经来潮。
4.黄体酮试验:肌内注射20mg,每天1次,连续3~5天,可用于(1)了解
闭经原因:停药后3~7天出现撤药性流血者为阳性,表明子宫内膜已受一定水平雌激素的影响,对孕酮起反应而剥脱;停药7天后无撤药性流血者为阴性,表明体内雌激素水平低,故对孕酮无反应;(2)用于早孕辅助检查:对疑为早孕之妇女,停药3~7天出现撤药性流血者可以排除妊娠;停药7天后无撤药性流血者,则早孕的可能性很大。
5.保胎:对黄体功能不全或尿孕二醇水平低的先兆流产患者,可肌内注射10mg,每天1次,维持治疗至妊娠3个月胎盘形成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由于黄体功能不全引起的习惯性流产,可提前应用本品预防。
6.无排卵型或体功能不足引起的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10mg肌内注射,每天1次,于周期的第20天开始,连续应用5~7天。
7.
闭经:肌内注射10mg,每天1次,连续5天。于撤药性
出血的第5天起口服己烯雌酚1mg,每天1次,连服20天,于服药第16天起,每天再注射本品10mg,两药同时用完。可连续使用2~3周期。
8.
痛经:在月经来潮前6~8天每天肌内注射10mg,共4~6天,可连续使用2~3个月。
9.月经过多:肌内注射10~20mg,每天1次,5~7天为1个疗程,可重复3~4个疗程,每疗程间隔中15~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