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药为非选择性MAOI,可通过抑制脑内儿茶酚胺的降解而产生抗抑郁作用。服用一周后抗抑郁作用逐渐趋于稳定,本类药物毒性大,不良反应较多,一般不作首选,仅用于三环类抗抑郁药无效的病例,以及不宜用电休克治疗的严重抑郁症。
本品口服后迅速被吸收,1v3h可达血药峰值。主要以代谢物随尿排出。其血浆消除t1/2约为2.5h。
抗抑郁作用较苯乙肼强,用于治疗抑郁症。
肝功能不良者禁用,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有低血压、头晕、失眠、乏力、嗜睡、焦虑、恶心、便秘、口干、视物不清等,可升高血压而引起颅内出血,其余参见苯乙肼。
1.肾功能减退及癫痫患者慎用。 2.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早晨和下午各服10mg,如效应不明显,1周后可在正午加服10mg。如须超过每天30mg,必须特别小心。一旦疗效明显,就应逐渐减少用量,有些患者维持每天10mg已足够。
1.能增强巴比妥类及麻醉药的作用,须注意。 2.在用三环类如丙米嗪同时或先后都不能用本品,以免产生毒性,也包括富含酪胺的食物。 3.与降压药合用时须注意血压。
参见苯乙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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