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钾离子通道阻滞剂,能选择性阻断心脏钾离子通道的快速部分,延长动作电位时程(Ikr),仅阻断Ikr,不阻滞其他钾离子电流复极化。本品不影响心脏传导速度或窦房结功能,对钠离子通道、Ω-肾上腺素能受体或?-肾上腺素能受体没有作用。在临床试验中,60%v70%的患者在使用本品一年内保持心律正常。
本品口服吸收完全,空腹吸收的达峰时间(Tmax)为2.5h,餐后Tmax为3.3h。分布容积为3.1v4.0L/kg,其药时曲线下面积(AUC)和剂量呈线性关系。血浆蛋白结合率为60%v70%。生物利用度为90%。t1/2约为7v13h,肾功能受损者半衰期延长。本品50%v60%以原形经肾排泄,部分可经肝脏代谢失活。本品可在2v3天达到稳态血药浓度,近58%的用量在头24h内排出。静注后总的血浆清除率接近22L/h。
本品用于心房纤颤(AF)、心房扑动(AFL)、室上性心动过速。
1.本品禁用于有期前收缩或束支阻滞、先天性QT间期延长、有多源性室速的患者,也不与其他QT间期延长药物合用。 2.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患者禁用。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4.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时禁用本品。
本品不良反应有呼吸道感染或呼吸困难、面部浮肿、荨麻疹、头痛、眩晕、心动过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出汗、口渴、胸痛、流感样症状、失眠等。
1.本品可餐前或餐后服用,但应在每日的同一时间服用。 2.服用本品期间勿漏服、随意增加药品剂量、突然停药。 3.首次服用本品2v3h后,应再测定QT间期,若QT间期在原来基础上>15%或>500ms则应减量。 4.在二次给药后的任何时候QT间期超过500ms(室性传导异常的患者可达550ms),就应停用本品,并严密监测直至QT间期恢复正常。 5.肾功能不全或正进行肾透析的患者慎用。 6.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口服,每次0.125v0.5mg,每日2次。首次服用本品最好住院,并以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20v40ml/min时,每次0.125mg,每日2次;肌酐清除率为40v60ml/min时,每次0.25mg,每日2次;肌酐清除率大于60ml/min时,每次0.5mg,每日2次。静脉给药:急性发作时应静脉给药,剂量为4v8δg/kg。
1.西咪替丁、酮康唑、甲氧苄啶及其复方制剂等可抑制本品经肾分泌而增加其作用。 2.本品不能与丙氯拉嗪和甲地孕酮合用。 3.维拉帕米可增加本品的吸收从而提高本品的峰浓度。 4.服用?类或?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改用本品的患者,应停用此类药物3个半衰期。 5.患者从胺碘酮改用本品时,胺碘酮血药浓度应低于0.3δg/ml或停用3个月以上方可使用本品。 6.本品可与?受体阻滞剂和硫氮草酮合用。 7.本品不影响地高辛的药代动力学和华法林的药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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