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阿片全部生物碱的盐酸盐,含无水吗啡50%,其他生物碱约30%。为吗啡受体激动剂,具有明显镇痛作用、亦可制止肠蠕动,有止泻作用。此外,还有镇咳作用,强度约为可待因的1/3。
参见:吗啡
用于各种疼痛,腹泻或剧烈咳嗽。
1.患有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心源性心脏病、颅脑外伤者、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2.对阿片过敏者禁用。
偶见有过敏、皮疹、瘙痒、眩晕、嗜睡、注意力分散、视力减退、呼吸减慢、嗜睡、口干、排尿困难等反应。罕见:心悸、直立性低血压、心血管虚脱。长期应用可致欣快感。
(1)连续使用可致依赖(成瘾)性,需慎用。 (2)哺乳期妇女、临产妇女禁用,因本品可经乳腺排出及分布至胎盘而抑制新生儿及婴儿呼吸。婴儿禁用。 (3)可引起眩晕、呕吐及便秘等副作用。 (4)慢性阻塞性肺疾患、支气管哮喘、肺源性心脏病患者禁用;急性左心衰竭晚期并出现呼吸衰竭时忌用。 (5)颅内高压、颅脑损伤等病人禁用。 (6)肝功减退者忌用。 (7)胆绞痛、肾绞痛需与阿托品合用,单用本品反加剧疼痛。 (8)在疼痛原因未明确前,忌用本品,以防掩盖症状,贻误诊治。禁与氯丙嗪(注射给药)合用。 (9)急性吗啡中毒的症状有:昏睡、呼吸减慢、瞳孔缩小至针尖样,进而可致呼吸麻痹体温下降。可采用吸氧,人工呼吸、注射对抗药纳络酮、烯丙吗啡或尼可刹米等。
1.口服:每次5v15mg,每天3v4次。 2.皮下注射:每次6v12mg,极量每次30mg。 3.直肠给药:每次10v20mg。
1.与乙醇、镇静剂、镇痛药或其他精神药物合用会延长作用时间,引起严重的中枢抑制。 2.与中枢镇静药、催眠药、安定药合用对呼吸的抑制作用增强。 3.与硫酸镁、秋水仙碱合用可分别增强对呼吸的抑制或中枢的抑制作用。 4.维生素K可增加本品的镇痛效果。
临床上本品可用于治疗各种疼痛,其疗效持久。具有明显止痛作用,亦制止肠蠕动,有止泻作用。此外还有镇咳作用,强度约为可待因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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