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啡是镇痛药的代表,其药理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中枢
神经系统:(1)镇痛、镇静:吗啡有强大选择性镇痛作用,皮下注射5~10mg即能明显减轻或消除疼痛,但意识及其他感觉不受影响。吗啡对各种疼痛都有效,而对持续性慢性钝痛的效力大于间断性锐痛。吗啡是阿片受体的完全激动剂,通过与不同脑区域的阿片受体结合,模拟内源性阿片样活性物质而发挥药理作用:如与丘脑、脑室、导水管周围灰质及脊髓胶质区的阿片受体结合而产生镇痛作用;吗啡还有明显镇静作用,这与边缘系统的阿片受体结合而能消除由疼痛引起的情绪变化有关;并能消除由疼痛所引起的焦虑、紧张、恐惧等情绪反应,因而显著提高对疼痛的耐受力。随着疼痛的缓解以及对情绪的影响,可出现欣快症。如外界安静,则可使患者入睡。大剂量(15~20mg)时镇痛、镇静作用更明显。每次给药,镇痛作用可持续4~5h。有人对吗啡镇痛作用部位曾做过研究,我国药理学者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报道微量吗啡注入家兔第三脑室周围能引起镇痛;以后相继证明吗啡注射于第三脑室尾端至第四脑室头端的神经结构均有镇痛作用,最有效的镇痛部位是导水管周围灰质。与蓝斑核中的阿片受体结合,则可能与欣快症状的产生有关。(2)抑制呼吸:治疗量吗啡即可抑制呼吸中枢,使呼吸频率减慢、潮气量降低;剂量增大,则抑制增强。
急性中毒时呼吸频率可减慢至每分钟3~4次。吗啡可降低呼吸中枢对血液CO
2张力的敏感性,同时,对脑桥内呼吸调整中枢也有抑制作用。(3)镇咳:吗啡抑制
咳嗽中枢,有镇咳作用。(4)其他:吗啡兴奋缩瞳中枢作用,引起缩瞳,针尖样瞳孔为其中毒特征。吗啡可兴奋延髓催吐化学感应区,引起恶心、呕吐。
2.消化道:吗啡可止泻及致
便秘。其原因主要是吗啡兴奋胃肠平滑肌,提高其张力,甚至达到痉挛的程度。由于胃窦部及十二指肠上部张力提高,蠕动受抑制,胃排空延迟;小肠及大肠平滑肌张力提高,使推进性蠕动减弱,食糜通过延缓;回盲瓣及肛门括约肌张力提高,肠内容物通过受阻;此外,吗啡抑制消化液的分泌,使食物消化延缓;加上吗啡对中枢的抑制,使患者便意迟钝,因而引起
便秘。治疗量吗啡引起胆道奥狄括约肌痉挛性收缩,使胆道排空受阻,胆囊内压力明显提高,可导致上腹不适甚至胆绞痛。阿托品可部分缓解之。
3.
心血管系统:吗啡扩张阻力血管及容量血管,引起直立性低血压,其降压作用是由于它使中枢交感张力降低,外周小动脉扩张所致。可促进内源性组胺释放、抑制血管运动中枢,引起心动过缓。还可使脑血管扩张,增加脑脊液压力,升高颅内压。降压作用可部分地被抗组胺药所对抗,因而该作用部分地与吗啡释放组胺有关。吗啡抑制呼吸,使体内CO
2蓄积,故致脑血管扩张而
颅内压增高。
4.其他:治疗量吗啡能提高膀胱括约肌张力,导致尿潴留;还能促进神经垂体释放抗利尿激素;大剂量吗啡能收缩支气管;通过改变下丘脑的热调节平衡点而引起体温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