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吲哚衍生物。抗精神病作用与氯丙嗪相似,但较强。对焦虑、抑郁、木僵、退缩、幻觉、妄想等症状效果较好。因有一定的兴奋作用,故不能用于治疗兴奋躁动的精神病患者。
口服后迅速被吸收,达峰时间为1v2h。单剂量口服作用可维持24v36h。迅速广泛被代谢,主要以代谢物随尿、粪便排出。
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心脏病患者,中枢神经系统有严重抑制状态者禁用,孕妇、哺乳妇女及14岁以下儿童禁用。
1.锥体外系症状比氯丙嗪更常见,但较轻。 2.其他可见激动、欣快、氯丙嗪和具有哌嗪的吩噻嗪类药之间。
1.服药期间避免从事驾驶或操作机器。 2.本品有止吐作用,并能掩盖肠梗阻与脑瘤的症状。 3.药物过量时可采用血液及腹膜透析法解救,不宜使用阿扑吗啡作催吐剂。
开始口服每天50v75mg,3v4天内增加到每天100mg,2v4次分服。重症或耐药患者可达每天225mg。维持剂量为每天15v225mg。控制急性症状也可肌内注射。
本品可拮抗苯妥英钠、四环素的作用,不宜合用。本品可增强巴比妥、麻醉药、乙醇、阿托品类抗胆碱药的作用。
参见氟哌啶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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