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硝基呋喃类非锑剂口服抗血吸虫病药,具有干扰血吸虫糖代谢的作用,使其体肌及吸盘机能丧失,随血流进入肝脏而被包围消失。对急性血吸虫病患者有特异的退热作用,但单用疗效较差。
口服后在小肠吸收迅速,并迅速被分解转化,外周静脉血中几乎测不到药物的存在。尿中原型药物排泄量低于口服总量的1%,其代谢物从尿和胆汁中排出。
主要用于治疗血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姜片虫病。
有上消化道出血史、精神病史、癫痫病史、慢性肾炎、黄疸及肝功能减退者禁用。
1 常见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和阵发性肌痉挛。 2 少数晚期血吸虫病人,可发生精神障碍,表现为记忆力减退,性格变异,情绪失常,甚至狂躁或昏睡,多在停药后逐渐消失。 3 有消化道出血史、精神病史、癫痫史、急慢性肾炎及伴有腹水、黄疸或肝功不良的晚期病人忌用。
治疗成人血吸虫病可配合使用敌百虫栓剂。对肌肉痉挛和精神症状患者可给安定药物利眠宁、安定等。
口服给药。成人血吸虫病:第1天100mg,第2天200mg,以后每天300mg,分3次服,连续给药14v20天为一疗程;小儿每公斤体重每天50v70mg,分2v3次给药,连服14v20天为一疗程。治疗华支睾吸虫病给药方法和剂量同上。治疗姜片虫病:成人每天1v2g,分2次服,连服2v3天;小儿每天每公斤体重40v60mg,分2v3次服,连服2v3天。
药物通过肝脏时迅速降解(首过效应强),血及组织中药物浓度较低,不能有效地杀灭寄居于大肠、直肠系膜下静脉的血吸虫,故单用根治率不高,如在开始用药时加用敌百虫麻痹虫体,可明显加快虫体肝移,提高治愈率。如此合并用药可使呋喃丙胺的疗程由单用时的20天减至10天。
是我国于1961年研制的抗血吸虫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急性血吸虫病,能迅速控制症状,并且退热作用明显,但复发率高。对慢性血吸虫病,因其在肠系膜下静脉中的含量低,单用效果不佳,可与敌百虫栓剂合用,敌百虫能使虫体迅速—肝移―,充分发挥呋喃丙胺在肝脏的杀虫作用。曾用本品治疗华枝睾吸虫病、姜片虫,但毒性大,疗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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