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广谱抗生素,起抑菌作用。其抗菌谱包括许多革兰阳性和阴性菌、立克次体、支原体、衣原体、放线菌等。现主要用于立克次体病、布氏杆菌病、淋巴肉芽肿、支原体肺炎、螺旋体病、衣原体病,也可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球菌或革兰阴性杆菌所引起的轻症感染。
口服吸收较好,可吸收给药剂量的66%,与食物同服可减少吸收。达峰时间为1v3h,血浆药物峰浓度为2v3mg/L。在体内分布广,表现分布容积为124L/kg,可进入肝、肾、肺、脑等组织,以胆汁中浓度最高,为血浆浓度的5v10倍。血浆半衰期为12v16h,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1%。在体内不被代谢,39%以原形药物由尿液中排出,肾功能不全者血浆半衰期可延长。
用于立克次体病、支原体肺炎、淋巴肉芽肿、下疳、鼠疫、霍乱、布菌病(与链霉素联合应用)等。对大肠杆菌、产气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白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系统或局部感染也有效。此外对淋球菌、炭疽杆菌、放线菌所致的感染,当患者不耐青霉素时,可考虑使用本品。尚可用于阿米巴病的辅助治疗。
1.对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8岁以下的儿童或在牙齿生长期(怀孕的后半期、婴儿期)儿童使用四环素类药物可以引起牙齿永久的变色(黄-灰-棕),短期重复使用也可出现牙釉质生长不良,因此8岁以下小儿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肾功能不全或全身免疫功能减退者慎用。
1.与四环素相似,常见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最易发生光敏反应的一种,胃肠道反应如恶心、斑丘疹、剥脱性皮炎、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症、过敏性紫癜、心包炎和全身性红斑狼疮。 4.本品可致数例肾原性尿崩症的报道,但停药4周后皆已恢复,可利用此项副作用,用于血管升压素分泌失调的慢性综合征的矫治。
同四环素,但Ca2 及其他重金属离子对本品吸收的影响较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大。长时间给药会导致眩晕、耳鸣、恶心、呕吐等前庭紊乱,在给药初始时易发生,停药48h后会恢复。服药期间不宜暴露在日光下,因为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皮肤反应,有时伴有指甲松离和色素斑形成。服药应于餐前1h或餐后2h,同时应多饮水吞服。
口服:成人每次150v300mg,每天2v4次。8岁以上儿童1v1.5v3mg/kg,每天2v4次。用于衣原体或支原体感染所致的尿道炎,1次300mg,每天3次,连续10v14天。
本品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作用,应避免与青霉素合用。因本品抑制血浆凝血酶原活性作用已得到证实,因此对进行抗凝治疗的患者,并用本品时应酌减抗凝药物的剂量。
本药为中效天然四环素,抗菌活性较四环素强,但弱于多西环素。对不耐青霉素的淋球菌、炭疽杆菌、放线菌、梭杆菌所致感染,可考虑使用本品(或其他四环素类)。此外,尚可用于阿米巴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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