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药是一种刺激性缓泻药,主要作用于大肠。本药口服后经肠内细菌分解的产物及药物本身对肠壁均有较强的刺激作用,可刺激感觉神经末梢产生副交感神经反射,引起肠反射性蠕动而导致排便。本药还可刺激局部轴突反射和节段反射,产生广泛的结肠蠕动,因此本药可能对神经节阻断或脊髓受损(截瘫、脊髓灰质炎)的患者有效。同时,本药可抑制结肠内钠、氯及水分的吸收,使肠内容积增大,引起反射性排便。临床应用已证实,使用本药后对心、肺、肝、肾、造血系统及免疫系统均无损害。
餐后口服本药10v12h内起效,直肠给药则15v60min内起效。口服本药后仅少量被吸收,此部分经肝脏与葡糖醛酸结合后,38%由肾脏排出,3%经胆汁排泄。未吸收的药物由粪便排出。本药是否经乳汁排泄尚不清楚。
1.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的治疗。 2.用于腹部X线检查或内镜检查前清洁和排空肠道。 3.用于手术前后、分娩前清洁肠道。
1.对本药过敏者。 2.急腹症(阑尾炎、胃肠炎、直肠出血、肠梗阻)。 3.炎症性肠病。 4.严重水电解质紊乱。 5.肛门破裂或痔疮溃疡。 6.粪块阻塞者。
1.可引起轻度腹痛,偶见明显的腹部绞痛,停药后即消失。也曾报道可引起过度腹泻。 2.可出现无临床症状性尿色异常。 3.可出现腹泻伴严重的功能性肠病、水电解质异常伴低血钾,并可产生对本药的依赖性,以致必须增加药物剂量及在戒断情况下出现严重的便秘。
1.慎用:(1)孕妇、哺乳妇女、6岁以下儿童;(2)突然出现的和持续性排便习惯改变。 2.服药后2h内不得服用制酸药和牛奶。
1.口服给药:每次5v10mg,每天1次。整片吞服。 2.直肠给药:每次100mg,每天1次。
1.本药合用钡剂灌肠,可辅助结肠疾病患者的诊断。 2.本药不宜与可产生尖端扭转的抗心律失常药(如心律失常药(如阿司米唑、苄普地尔、舒托必利、特非那定、长春胺等)合用,因本药的不良反应之一低血钾可诱发尖端扭转故宜改用非刺激性泻药。 3.本药与低血钾可诱发洋地黄药物的毒性作用,故用药期间应监测血钾。 4.本药服用前后2h内不得服用制酸药。
临床用于治疗便秘。对急、慢性便秘均有效。临床还用于消化器官检查前或手术前后。肠道内容物的排除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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