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排卵性
不孕症诱发排卵:(1)单用本品:轻度垂体及卵巢功能减退者,于月经周期第12~14天,肌内注射3000~5000U,每天2次,共2次,当晚性交;(2)与氯菧酚胺伍用:在停用氯菧酚胺后7天左右,加用本品2000~5000U,每次肌内注射,当晚性交;(3)与HMG伍用:于月经第6天起,每天肌内注射HMG2支,每次注射,连续7~14天。每天观察宫颈黏液。如注射HMG 7天后,宫颈黏液量增多、稀薄、拉丝度良好时,即停用HMG,肌内注射本品5000~10000U,每次注射,当晚性交。如有条件,在应用HMG第7天起,每天或隔日测定24h尿雌激素水平。当雌激素排出量在每天100~200μg时,即停用HMG,注射本品5000~10000U。如24h尿雌激素超过200μg时,则不应注射本品,以免发生过度刺激。
2.黄体功能不足:于月经第14~16天(基础体温上升1~3天)肌内注射500~2000U,每天1次,共5~6次,减量后停药。
3.因黄体功能不足所致先兆流产或习惯性流产:每天或隔日肌内注射3000~5000U,共5~10次,减量后停药。
4.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每天肌内注射500~1500U,连用3~5天。
5.隐睾症:10岁以下,每次肌内注射500~1000U,10~14岁,每次肌内注射1500U,每周2~3次,连用4~8周。
6.男性性功能减退症:每次肌内注射4000U,每周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