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常与咖啡因或赛克力嗪(cyclizine)组成复合制剂,咖啡因有助于吸收,后者为具有止吐作用的抗组胺药。
2.一般口服本品酒石酸盐1v2mg,如有必要,1.5h后可重复。24h内的用量一般不超过6mg;有些厂家提出不超过4mg。还有的建议每次发作的总用量不超过8mg。在有效的24h疗程之间至少应间隔4天不给药。
3.在口服效果不佳或不适宜口服时可直肠给药2mg,如有必要,1h后可重复。24h内一般不超过4mg。每周内不超过8mg,在有效的24h疗程之间至少应间隔4天不给药。
4.为使作用更迅速开始,可吸入给药,在发作开始时吸入本品360δg,必要时,5min后可重复。24h吸入不可超过6次,每周内不超过12次,在有效的24h疗程之间至少应间隔4天不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