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念珠菌败血症及其他念珠菌感染:成人剂量为首日负荷剂量70mg,继以维持剂量每日50mg,缓慢静脉滴注1h。疗程依据患者的临床及微生物学反应而定,一般为末次血培养阴性后至少14天。粒细胞缺乏患者疗程宜长,持续至粒细胞恢复。
2.食管念珠菌病:每日50mg,缓慢静滴1h。由于HIV患者易于复发,可予以抑制治疗。
3.侵袭性曲霉病:首日负荷剂量70mg,继以维持剂量每日50mg,缓慢静滴1h。疗程依据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程度、免疫缺陷恢复情况以及临床反应而定。
4.肾功能损害及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首日负荷剂量为70mg,继以维持剂量每日35mg。
5.与依非韦仑、奈非那韦、奈非拉平、利福平、地塞米松、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合用时,首日负荷剂量70mg,维持剂量每日70mg。
6.溶液配制:将本品注射剂放至室温,加入注射用水或O.9%氯化钠注射液10.5ml溶解得溶解原液,浓度为7mg/ml(每瓶70mg包装)或5mg/ml(每瓶50mg包装);根据患者用药剂量,取溶解原液适量加入到0.9%氯化钠注射液或乳酸林格注射液250ml中,得稀释液供静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