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可有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2)部分患者可出现血细胞比容中度降低,但并无
出血表现。
2.用前应检测
出血时间、部分凝血活酶生成时间、
凝血酶原时间、
凝血酶时间、
血小板计数、
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等,以排除
出血体质。
3.本药在酸性药液中易分解降效,故所用的稀释液宜接近中性。用
葡萄糖注射剂稀释时应选择pH大于或等于4.5的产品。
4.必须在短时间(15~30min)内给予足够的
尿激酶初量以中和体内
尿激酶抗体。但初量过大能使体内
纤溶酶原库及凝血因子
Ⅰ、
Ⅴ、
Ⅷ耗竭而影响溶栓效果。
5.本药只供静脉注射和心内注射,不可作肌内注射或局部注射。
6.本药溶液必须在临用前新鲜配制,随配随用。
尿激酶用灭菌注射用水5ml溶解(不可用其他溶液溶解),制成的药液允许显浅稻草黄色(色深或不能完全溶解者不可应用)。溶解时应将瓶轻轻转动,切勿用力振摇(因可产生不溶物),制得的药液要求通过0.45μm终端过滤器或小型赛璐珞过滤器,以除去不溶性颗粒,再按用法内的要求进行稀释备用。
7.溶解好的药液易失活,未用完的药液应丢弃,不宜保存再用。
8.溶栓治疗后必须给予抗血小板及抗凝药物以抑制潜在性血栓复发倾向。因此,在开始溶栓治疗之初,宜将
尿激酶与低剂量
阿司匹林(160mg)合用,待溶栓后,继续使用
阿司匹林1个月,以降低急性期及15个月内的死亡率,但
出血倾向会略加重。
9.使用
尿激酶并发
出血时,轻度
出血采取相应措施症状可缓解;严重
出血应立即停药,失血时输全血(最好用鲜血,不要用代血浆)能得到有效控制,紧急状态下可考虑用
氨基己酸、
氨甲苯酸对抗
尿激酶作用。
10.用药过程中若出现
发热,可用
对乙酰氨基酚对症退热处理,但不可用
阿司匹林或其他有抗血小板作用的退热药。
11.溶栓过程中,若发生未完全溶解的
血栓脱落,应继续溶栓使栓子溶解。
12.本药可引起注射部位针孔
出血,在用药期间一般不宜作穿刺等操作。
13.
肺栓塞的溶解常伴随血流动力学变化,要注意采取维持血压措施。
14.深
静脉血栓的溶栓治疗可加速血栓溶解,促进血流迅速重建,理论上说是一种较抗凝更可取的治疗措施,但由于溶栓治疗的大
出血发生率较
肝素抗凝治疗为高,故溶栓治疗不作为深
静脉血栓患者的常规治疗。近年来对重症
静脉血栓患者,也可通过导管直接插入栓子内,用大剂量
尿激酶局部溶栓。肾静脉、上腔静脉、锁骨下静脉和颅内静脉(包括乙状窦静脉)血栓,采用导管插入血栓部位,以
尿激酶溶栓,均有成功的报道。但治疗颅内
静脉血栓必须谨慎。下肢静脉因存在静脉瓣,所以下肢血栓的导管局部输注疗效常有限。慢性腹腔
静脉血栓(如上腔静脉或肝
静脉血栓)患者,经肝静脉滴注溶栓药后,药物在肝内灭活,故疗效差。但也有少数成功的报道。
15.动脉血栓的溶栓配合手术治疗,可使手术范围缩小,因此应及时溶栓。并且插入多孔导管溶栓可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