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本症发病率高,治疗困难,因此要强调预防,关键在于尽快纠正
休克、防止
感染。一旦发病,其治疗主要针对肺
水肿和肺萎陷,纠正进行性发展的低氧血症,控制
感染。
1.保持气道通畅 气道通畅是治疗的基本要求。应加强呼吸道护理,鼓励深呼吸,用力
咳嗽,清除口、鼻腔分泌物,考身拍背等。病人出现急性梗阻性
呼吸困难,或需要机械辅助,或病人过于衰弱、
咳嗽排痰困难,或气道内分泌物很多、有坏死脱落黏膜时,均应及时施行
气管切开。短期内需要人工气道者,可采用
气管插管。有人工气道者,要注意湿化,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根据病情好转情况,尽早拔除
气管插管。
2.给氧和应用
机械通气 给氧是重要的治疗措施,应维持PaO
2 10.7kPa(80mmHg)左右。吸入氧浓度一般不超过40%,长时期吸入高浓度氧,有氧中毒的危险。但本症的缺氧主要因肺分流增加所致,因此单纯给氧,难以纠正。已并发呼吸功能衰竭者,应采用呼吸机行辅助呼吸,开始可采用间隙正压呼吸(IPPB),仍不能提高PaO
2者,则应改用呼气末正压呼吸(PEEP)。目前所有治疗ARDS的通气模式几乎都需采用PEEP,以改善通气效果。但是PEEP过高,会使肺泡过度扩张,导致气压伤(
气胸和
纵隔积气)和心输出量下降,进而妨碍氧的转运,加重组织缺氧。因此有人提出—最低PEEP―,FiO
2<0.5,使PaO
2>7.33kPa,氧合指数?40kPa,SaO
2?90%,若此时的PEEP为1.96kPa,则为理想的PEEP水平。为了减少过高PEEP的危害,目前推广应用控制性辅助通气或间歇指令通气加适度PEEP。患者主要依靠自主呼吸,不时接受呼吸机的正压通气,PEEP一般用0.49v1.76kPa。但在肺损伤后期,呼吸肌极度疲劳时,不宜采用此模式。严重肺损伤时,可有大量肺泡萎陷,潮气量明显减少,此时若仍用一般潮气量(10v15ml/kg)进行通气,则将导致峰吸气压升高,产生气压伤,因此目前推荐低潮气量(7v10ml/kg甚至4v7ml/kg)通气,加适度PEEP(0.49v1.76kPa),可预防
肺不张,改善心输出量和动脉氧合,而一定的CO
2潴留(PaCO
2 8.0v10.7kPa)和轻度呼吸性酸中毒(pH不低于7.25),在氧合充分的条件下,不致引起严重紊乱。
临床上还可应用高频通气(HFA)和高频射流通气(HFJV),此类通气也属保护性通气,高频通气时保持气道开放,气道内压力下降,并发症较少。
3.液体调节,减轻肺
水肿 一般应予以轻度液体负平衡,故应控制补液量,以免肺循环流体静压增加。但是液体控制过量,又会影响心输出量。在保证血容量充足、
血压稳定的前提下,要求每天液体总的入量呈500v1000ml负平衡状态。在晶体液和胶体液的选择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早期以晶体液为主,因为早期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过早输入的胶体液蛋白分子可渗漏至血管外,加重肺间质
水肿。病程后期低氧血症基本纠正,或已使用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改善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可以考虑使用胶体液或血浆清蛋白(25v50g/d),以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有利于肺部
水肿液排出,同时适当使用利尿剂加速
水肿液排出。可选用
呋塞米(速尿),静脉推注40v60mg,根据情况每天可给予2v3次。为了提高利尿效果,最好在输注血浆清蛋白后30v60min给予利尿剂。因此于严重肺功能衰竭病人,特别伴肺
水肿病人,应置Swan-Ganz导管,动态监测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补液量维持PCWP在1.87v2.13kPa(14v16mmHg)。此类病人,应不用或少用库存血,以免增加肺循环的颗粒物质和血管活性物质。
4.降低肺动脉压力,改善肺微循环 对伴有心功能受损者,可静脉滴注小剂量
多巴胺和
多巴酚丁胺,增强心肌收缩力和改善组织灌流。
(1)
酚苄明可以扩张肺内血管、降低肺动静脉压力和交感神经张力,防止肺
水肿的发生,扩张支
气管,改善通气。在500ml溶液中加入20v40mg的
酚苄明,以1v2ml/min的速度滴注。使用中注意收缩压不应低于12.0kPa(90mmHg)。还可以吸入一氧化氮以降低肺动脉压,增加右心射血分数。
(2)
山莨菪碱:是M胆碱能受体阻断剂,具有拮抗
肾上腺素能Ω受体和阻滞胆碱能受体的作用,因而可解除小血管
痉挛,改善通气血流比,提高PaO
2,改善组织供氧,减轻肺损伤,抑制
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聚集,减轻肺微
血栓形成。用法为20mg静脉注射,每6小时1次,
阿托品化后可酌情减量或停用。
5.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具有抑制
中性粒细胞聚集;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阻止
前列腺类物质及血栓素A2的产生,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微
血栓形成,稳定溶酶体膜,减少酶的释放,增加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合成,提高组织抗氧化能力,减轻
炎症和中毒反应,减轻支
气管
痉挛,减轻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和肺泡膜损伤,提高组织耐缺氧能力。使用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ARDS应遵循早期、大剂量突击使用的原则。使用时间越早越好,发病4天以后使用效果较差。一般使用
地塞米松20v40mg静脉注射,每6小时1次,48v72h后停用。
6.抗凝治疗 ARDS患者存在血管高凝状态,甚至有微
血栓形成。当
血小板计数小于70×109/L(7万/ml)、
凝血时间低于5min,则应使用
右旋糖酐-40或
肝素抗凝治疗。
右旋糖酐-40用量每天不超过1000ml。
肝素1mg/kg体重,溶于5%
葡萄糖溶液100ml中静脉滴注,30min内滴完,以后以100v150mg溶于1000ml溶液中静脉滴注,维持24h。治疗期间要密切观察,直到
血小板计数正常,
凝血时间保持在10v20min,可根据情况维持治疗2v3天。
7.防治
感染 关键在于清除病灶,积极切除焦痂,注意各种管道的无菌操作,选用有效抗生素。
8.其他治疗
(1)体外膜氧合器(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由于
机械通气可损伤肺脏,于严重呼吸功能衰竭时纠正低氧血症的疗效减弱,故有人应用ECMO,目的是让肺处于—休息―情况时提供氧合,排出CO
2。随着应用方法的改善,应用ECMO的并发症减少,效果好于以往,值得进一步研究。
(2)液体通气(liquid ventilation,IV):向
气管内滴入全氟碳液(perfluorocarbon,PFC),使之完全或部分(约3ml/kg)代替空气进行呼吸。PFC有较高携氧和
二氧化碳能力,是较理想肺内气体交换媒介,PFC高密度、低表面张力,在重力作用下能进入萎陷的肺泡,并降低其表面张力,使之重新开放。液体通气不损伤肺脏,具有良好
临床应用前景。
(3)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烧伤后急性肺损伤,肺表面活性物质(PS)减少,活性下降,因此可经
气管内滴入人或猪的肺表面活性物质制剂,少数病例
临床应用的结果表明,能改善低氧血症,降低分流量,改善静态肺顺应性,显示有
临床应用前景。
(4)吸入一氧化氮(NO):NO即血管内皮细胞衍生舒张因子,具有广泛生理学活性,参与许多疾病的病理生理过程。一般认为,NO进入通气较好的肺组织,扩张该区肺血管,使通气/血流比例低的血液流向扩张的肺血管,改善通气/血流比例,降低肺内分流,以利降低FiO
2。NO与
血红蛋白有高度亲和力,可迅速结合而失活,因而不进入体循环,亦不影响
血压。另外,NO能降低肺动脉压和肺血管阻力,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