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给药:
1.成人:(1)结核初治(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①每次0.015g/kg,每天1次,顿服;
②或每次0.025~0.03g/kg,最高2.5g,每周3次;
③或每次0.05g/kg,最高2.5g,每周2次。我国目前间歇用药最高剂量为每天1.0~1.25g。(2)结核复治:每次0.025g/kg,每天1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每次0.015g/kg,每天1次,顿服。(3)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与其他抗分枝杆菌药合用):每天0.015~0.025g/kg,顿服。
2.老年人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量。
3.儿童:每天0.015g/kg,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