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恶性
心包积液的治疗不取决于
心包积液量的多少,而取决于其临床表现。如出现心包填塞症,在准备作急症
心包穿刺时应即开始支持治疗,如建立静脉通道,静滴液体或血浆增容剂,必要时加用升压药。对
呼吸困难或周围型
发绀者予以吸氧,但不予加压人工呼吸,因其可引起胸腔压和心包压升高,减少静脉回流;
心包穿刺为挽救生命的措施,应尽快进行(图1)。
(1)
心包穿刺的适应证:
①
发绀、
呼吸困难或
休克样综合征;
②
意识障碍;
③周围静脉压升高至1.27kPa以上;
④脉压下降至2.67kPa以下;
⑤测定奇脉压改变已超过脉压50%以上。
(2)
心包穿刺和导管引流术:治疗性
心包穿刺和导管引流术的基本操作与诊断性
心包穿刺相同,在抽出50v100ml
心包积液后,奇脉、心电交替和周围静脉压应有所改善,其临床症状的进一步改善有待
心包积液的进一步排除。保守治疗(即反复心包抽液或短期导管引流)对一些病人可得暂时疗效,但心包填塞症常可在48v72h内复发,除非延长使用心包导管引流,或可有3%的病人能较长期缓解;因此须综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
对肺小细胞癌、
淋巴瘤及
乳腺癌常可取得40%v48%的完全缓解和部分缓解。
(1)放射性核素:
198Au(金)、
32P(磷)或
90Y(钇)心包内注射控制恶性
心包积液曾获得鼓舞人心的结果。经用5mCi(185MBq)
32P稀释于35v50ml生理盐水在心包导管引流后注入心包,20/28(71%)的病人经治疗后恶性
心包积液未再出现,其中位缓解期为7个月,7/28(25%)生存期在1年以上。然因放射性排出物的处理和费用较高是存在的问题,不便广泛开展,也难于做进一步的结论。
(2)外照射治疗:可使约半数恶性
心包积液得到控制:由于心脏的耐受剂量为35v40Gy,恶性
心包积液常用治疗剂量为25v35Gy/2.5v3.5周,2/7(28.6%)
肺癌和11/16(68.8%)
乳腺癌病人的恶性
心包积液获得明显好转,61%中位缓解期为4个月。
4.硬化剂治疗 心包内注入硬化剂,目的在于使心包壁层与脏层粘连,常用的药物有
四环素(500mg)、博莱霉素(40mg)、
氮芥(10v20mg)、
氟尿嘧啶(500v750mg)、
丝裂霉素(6v8mg),
塞替派(20v30mg),磷酸铬(
32P,5mCi即185MBq)或
滑石粉(0.5v2g制成混悬液)。约有半数病人可明显减少
心包积液的产生;其副作用有恶心,轻度
胸痛及短暂
发热。
5.外科治疗 外科治疗为恶性
心包积液经常采用的方法,但因并发症和死亡率较高,术后多须住院,因此长期以来先选用非手术治疗。至于采取何种手术方法,应从安全和疗效考虑,依据病人体力状况,病变范围,预期生存期,所选手术的可能死亡率和并发症而定。对大多数晚期
肿瘤病人因
体质差,全心包切除手术过大,是不可取的。心包胸膜开窗术可缓解心包填塞症约3.5v13个月,偶因
肿瘤包围心包而妨碍手术进行,也可因开窗处手术后短期内被肺覆盖而粘连,以致手术失败,又因须
全身麻醉不利于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