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慎用:老年患者。
2.药物对儿童的影响:12岁以下儿童服用锂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均不明确,故不推荐使用本药。
3.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妊娠期(特别是妊娠初期的三个月),勿用碳酸锂。因为尚未排除本药对胎儿致畸的可能。此外,一般治疗用量时的血药浓度,于分娩之前或产程中,对孕妇及胎儿均可产生影响,须加注意。
4.药物对哺乳的影响:碳酸锂可自母乳中排出,影响受乳婴儿,服药期间最好不哺乳。
5.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本药可引起
心电图异常,如T波平坦或U波突起。(2)可引起
尿糖阳性、
蛋白尿,香草杏仁酸(VMA)排出增多。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肾功能。(2)血锂含量测定:须在末次服药后12h采集血液标本。治疗期间一般每隔2周进行一次血锂含量测定,直到病情稳定时为止。(3)甲状腺功能测定:碳酸锂可抑制甲状腺活动,长期维持治疗防止躁郁症复发时可在治疗期间加服甲状腺制剂。(4)白细胞计数与分类:锂可引起可逆性的白细胞增高。
7.锂剂的毒性随血清药物浓度的增高而增大,常用量和
中毒量比较接近。锂剂的血药浓度高于1.5meq/L时,引起毒性反应的可能性比血药浓度低于1.5meq/L的可能性高。但对锂剂敏感者在浓度低于1.5meq/L时也可出现毒性症状。所以应有血药浓度监测和急救设施。当出现不同程度的
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停药或减量。
8.在急性
躁狂发作状态下.患者对碳酸锂的耐受很高,但随着
躁狂症状的好转,这种耐受情况会下降,故需及时调整用量。国内经验提示,在治疗急性
躁狂症时,碳酸锂的浓度可掌握在0.8~1.2mmol/L;维持治疗时碳酸锂的浓度可掌握在0.6~0.8mmol/L。对严重急性
躁狂患者,一般主张先用本药与
氯丙嗪或
氟哌啶醇合用,待急性症状控制后再单用碳酸锂维持。
9.若治疗过程中出现持续的
呕吐、
腹泻、
高热,或其他原因所致的体液大量丢失(如日晒及大量出汗),极易导致血锂浓度逐渐增高,应注意调整用量及补充体液和钠的摄入量,必要时停药。
10.锂剂可降低肾小管对钠盐的重吸收,因而可导致
低钠血症,且钠盐能促进锂盐经肾脏排泄,故患者应在用药期间保持正常饮食,包括摄入食盐及足够的液体(2500~3000ml)。
11.过量反应:早期
中毒症状包括
腹泻、
嗜睡、
食欲缺乏、肌肉
无力、
呼吸困难、
恶心、
呕吐、言语不清、
震颤。重度
中毒症状包括视物模糊、笨拙、意识错乱、
惊厥、
眩晕、
多尿和严重
震颤,也可能发生
癫痫、
昏迷甚至死亡。
12.过量的处理:(1)催吐或小容量洗胃。(2)保持体液、电解质平衡,监测肾功能。(3)每3小时测量一次血浆锂浓度,直到锂浓度低于1.0meq/L为止。(4)对于严重
中毒者,可间断血透和(或者)给予一次静脉滴注渗透性
利尿药(
乙酰唑胺或
甘露醇)。(5)避免感染。
主治医师及以上(含精神科医师)